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办公室副主任什么级别

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办公室副主任什么级别
省太湖水污染防治办公室副主任一般为副厅级。具体依据为:根据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设立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办公室的批复》(中央编办复字〔2009.�65号),设立省太湖水污染防治办公室(简称省太湖办),为省政府派出机构,正厅级建制,经省政府授权,统一履行全省范围内太湖水污染防治工作综合监管职责。
附参考资料: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来源:江苏省; 出自:江苏省人民政府公报2009年14期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苏政办发〔2009.�89号 2009年7月3日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设立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办公室的批复》(中央编办复字〔2009.�65号),设立省太湖水污染防治办公室(简称省太湖办),为省政府派出机构,正厅级建制,经省政府授权,统一履行全省范围内太湖水污染防治工作综合监管职责。一.主要职责(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太湖水污染防治工作的方针政策及重大决策部署;对太湖水污染防治工作情况进行调研,及时向省委、省政府提出决策建议;协调解决太湖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重大问题。(二)参与拟订太湖水污染防治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标准和政策;参与拟订太湖水污染防治的中长期规划,组织制订太湖水污染防治的年度工作计划。(三)组织实施国务院《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江苏省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主要入湖河道水环境综合整治方案;草拟太湖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分解省各有关部门和太湖流域各省辖市人民政府太湖水污染防治工作的责任和任务,开展太湖水污染防治工作。(四)根据省政府授权,对省各有关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实施太湖水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拟定和组织实施太湖水环境治理考核奖惩制度;定期报告和通报全省太湖水污染防治工作情况。(五)协调省各有关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做好防控太湖蓝藻和“湖泛”大面积暴发的应急工作;协助省有关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做好太湖流域重大水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和查处工作。
(六)参与制订省级太湖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分配计划,参与审核专项资金补助项目的安排,提出年度专项审计的建议;监督太湖水污染防治项目的落实,提出整改和调整意见。(七)组织制订太湖水污染防治与蓝藻治理专家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协调其开展工作,充分发挥专家委员会的技术指导和决策咨询作用;会同省有关部门,提出太湖水污染防治的重点科研计划。(八)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协助联系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省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承担省太湖水污染防治委员会、省防控太湖蓝藻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内设机构根据上述职责,省太湖办内设3个机构:(一)综合处负责省太湖水污染防治委员会和机关重要文件、文稿的起草工作;协调和组织对太湖水污染防治工作重大方针政策、重要工作部署以及太湖水污染防治工作情况的宣传报道,编报太湖水污染防治工作简报;联系省太湖水污染防治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负责机关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承办机关日常事务和后勤管理工作。(二)规划处参与拟订太湖水污染防治中长期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制订太湖水污染防治工作年度计划,分解落实各成员单位年度目标任务和责任;参与制订省级太湖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分配计划,参与对申请国家和省级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的审查论证,并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对太湖水污染防治工作的方针政策进行调研并提出建议;会同省有关部门拟定太湖水污染防治科研计划,协调开展太湖水污染防治的科技攻关;承担太湖水污染防治与蓝藻治理专家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三)督查应急处对重点地区、重点河流水环境综合整治方案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组织检查太湖水污染防治项目的落实情况;定期对省太湖水污染防治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的相关工作进行督查,考核各成员单位完成太湖水污染防治工作任务的情况;负责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省部际联席会议和省领导同志批示件的查办工作,协调指导重大水污染事故的调查和处理;根据应急预案要求,协调省各有关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做好太湖蓝藻和“湖泛”大面积暴发的应急工作;编发应急预警信息和应急工作简报,承办应急管理的日常事务工作。
机关党总支。负责机关党群工作。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省太湖办机关行政编制为20名。领导职数为:主任1名(兼任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副主任2名;正副处长7名,其中正处长3名,副处长4名(含机关党总支专职副书记1名)。
四.其他事项关于省太湖办与省各有关部门、地方人民政府的职责关系。省太湖办是组织实施省太湖水污染治理工作方案和省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第一责任主体,根据省政府授权,负责太湖水污染防治工作的任务分解落实和目标管理,对省各有关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履行太湖水污染防治工作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省各有关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和管辖范围,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太湖水污染防治工作,承担太湖水污染防治工作的相应责任。省各有关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指导和服务,共同做好太湖水污染防治工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执行实施方案的责任主体,要制订本行政区域太湖水污染防治的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逐级分解各项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确保目标、项目、资金、责任“四落实”。按照“统一领导、分工负责、齐抓共管、团结治污”的领导和协调机制,各级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配合,协同做好太湖水污染防治工作。五.附则本规定由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环太湖地区旅游开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第一条 为了加强我省环太湖地区旅游资源的保护和旅游开发建设管理,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旅游需求,促进旅游业可持续发展,根据《文物保护法》、《江苏省环境保护条例》、《江苏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环太湖地区所有与旅游业发展直接相关的开发建设项目,主要是指旅游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包括新建、扩建、复建、改造旅游景区(点)、人造景观、游乐园、索滑道、高尔夫球场和水上旅游等项目;饭店、培训中心、度假村、招待所、休疗养院等公共住宿设施项目;区域性旅游开发项目;别墅、公寓、写字楼等房地产项目;其他与旅游业发展直接相关的开发建设项目。
第四条 在环太湖地区开发建设旅游项目,要以保护资源、环境、景观为前提,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开发、协调发展的原则。严禁毁林、开山、建墓、围湖造田、损毁文物古迹以及砍伐古树名木和过度开发等各种不利于资源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活动。第五条 各级旅游主管部门是环太湖地区的旅游业务主管部门。各级计划(经济)、外经、财政、建设、土地、环保、文化、交通、对外开放等政府主管部门和省太湖风景名胜区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环太湖地区旅游资源保护、旅游环境整治、旅游规划制订以及旅游项目开发建设等的监督、管理工作。第六条 环太湖地区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均应遵守本办法,并有责任和权利对破坏环境、毁坏资源、违反规划和其他违规开发旅游项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劝阻、教育,直至向政府有关部门举报。第七条 《江苏省环太湖地区旅游业发展规划》由省旅游规划建设委员会组织编制,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苏州、无锡、常州市人民政府根据《江苏省环太湖地区旅游业发展规划》,组织有关部门编制本地区的环太湖地区旅游业发展规划,并与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等相衔接。
直辖市域范围内的环太湖旅游业发展规划由各市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镇发展规划》、《环境保护规划》、《风景名胜区规划》等编制本地区旅游发展规划,并经省旅游规划建设委员会审查通过后,由当地市人民政府审批。县(市)域范围内的环太湖地区旅游业发展规划,经上一级旅游主管部门审查通过后,由当地县(市)人民政府审批。第八条 环太湖地区的旅游开发建设项目,必须符合旅游产业政策和环太湖地区旅游业发展规划,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项目审批程序办理。
在办理项目立项审批前,必须征得旅游、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属太湖风景名胜区范围的,必须征得风景区主管部门的同意。否则,各级计划(经济)、外经、建设、土地、规划等行政主管部门不得为其办理有关手续。
第九条 环太湖地区不得建设对环境和风景、文物等旅游资源造成破坏的项目和低水平重复和旅游项目。严格限制在沿湖1公里以内的湖岸地带建设以下项目:(一)饭店、培训中心、度假村、休疗养院等公共住宿设施;(二)别墅、公寓、写字楼等房地产项目;(三)大、中型人造景观和游乐设施项目;(四)成片的住宅;(五)一般性的工业项目和其他生产性项目。第十条 各类开发建设项目,按原有管理权限由省、市、县(市)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分级审批。凡属于下列范围之一的项目,立项前必须报送省旅游规划建设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再办理项目审批手续:(一)本办法第九条规定范围内的项目;(二)项目总投资超过3000万元,利用外资项目总投资超过3000万美元的项目;项目占地面积超过5公顷或建筑面积超过10000平方米的项目;(三)其他应当限制发展的项目。
前款第(二)项所列的项目和区域性旅游开发项目,应编制项目或区域开发总体规划,经专家论证通过后,方可报送省旅游规划建设委员会审议,不得采取化整为零、先建后报、越权审批等不正当手段。第十一条 旅游开发建设项目的布局、高度、体量、造型、色彩等应与周围环境和景观相协调。经批准的旅游建设项目,不得随意变更和增加项目建设内容、扩大项目建设规模、改变项目建设性质以及项目功能。旅游项目的开发和建设尽可能不占或少占耕地。
江苏太湖高级中学在哪里?
江苏太湖高级中学简介学校名称江苏太湖高级中学所在地区江苏无锡学校地址无锡市滨湖区观山路学校电话江苏省太湖高级中学位于太湖之滨,东依市民中心,西邻江南大学,是江苏省首批四星级普通高中,江苏省艺术教育特色学校,江苏省普通高中艺术教育课程基地建设项目学校,国家级示范性高中。2003年,学校由原锡南高级中学(1937年创办)、原华庄高级中学(1949年创办)两所国家级示范高中异地新建而成。
江苏太湖高级中学办学理念学校秉承“求美求实”校训,以高品质发展为办学宗旨,秉持“在全面发展的基础上让每位学生得到个性化成长”的办学理念,努力办好“实美”教育品牌,逐渐形成了以普高教育为主体,艺术特长教育等为特色的教育办学格局。学校以“立德树人”为根本目标,积极构建“实美”校本课程体系,依托省艺术教育课程基地,促进“普艺融通”,积极落实目标达成教育,推进学校课程建设“转型升级”。学校积极提升学生核心素养,开发了“德育类”、“人文艺术类”、“科学技术类”等三大类课程共88门,组建了“蒲公英心理社团”“太湖文学社”“重珍足球俱乐部”等40多个学生社团,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江苏太湖高级中学获得荣誉学校拥有较高的教育质量和鲜明的办学特色。近年来,先后获得全国绿色学校、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省文明单位、省依法治校示范校、省平安校园等省级以上荣誉。江苏太湖高级中学师资力量学校师资力量雄厚,现有全国优秀教师、江苏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江苏省教科研先进个人、江苏省中学生奥林匹克优秀教练等名教师50多人,硕士研究生6人。江苏省太湖高级中学以教育科研、科学管理、人文管理为手段,不断提升办学水平,教学质量稳步提升,每年为名牌大学输送了大批优秀的毕业生,获得了社会各界广泛好评。
太湖水源保护条例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保护太湖水源, 确保太湖水域不受污染, 维持水质良好状态,保持生态平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保护太湖水源的方针是:全面规划, 合理布局, 防治结合,以防为主,依靠群众,加强管理。
上述范围定为太湖水源保护区(简称保护区)。第四条 沿湖一切单位和公民,有义务保护太湖水源,并有权对污染和损害太湖的行为进行监督、检举和控告。第二章 保护要求第五条 沿湖各级人民政府,在制定和调整国民经济计划时,应按国家风景旅游区的水源保护要求,统筹安排太湖水源保护工作,并认真组织实施。第六条 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污染水源的工程项目。凡有新建、扩建、改建项目的单位,均应提出环境影响报告书,经过环境保护部门审查同意后,才能列入建设计划。第七条 保护区内现有工矿企事业单位(包括饭店、 宾馆和医疗单位), 应积极防治污染,限期达到本条例规定的排放标准。严重污染水域而无法治理的单位,应予停产、转产或搬迁。
第八条 保护区内禁止向水域排放或倾倒尾矿、矸石、粉煤灰、工业废渣、垃圾、放射性废渣、废物等固体废物。堆放固体废弃物的场地和堆放原料的场地,均应有专用防渗、防洪、防溢措施。第九条 保护区外的单位,凡经监测确认对太湖水源有严重污染的,应按本条例第七条执行。
第十条 保护区内应控制使用有机氯农药,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并逐步采取综合防治病虫害的措施。禁止捕杀鸟类、青蛙,保护害虫的天敌。第十一条 凡进入保护区的船只,应装置污物桶或污物柜。
机动船只、拖轮船队,应装置油水分离器;装置挂桨机的船只,应安装集油装置,防止漏油。禁止向水域排放未经处理的有毒有害污水、污物、粪便。 保护区内船只集中的港口、码头, 应建立污水物处理设施。第十二条 凡运输有毒有害物资、油类、粪便进入保护区的船只,应有防渗、防溢、防漏设施。
第十三条 禁止围湖造田、 围湖养殖及其它缩小太湖湖面的行为, 以保持太湖调蓄能力。第十四条 保护区内应大力植树造林,禁止乱砍滥伐,以保护植被,保持生态平衡。在条件适宜的沿岸湖区,应有计划地种植芦苇等植物,做好护岸、护坡和水土保持工作。第三章 管 理第十五条 江苏省人民政府设立江苏省太湖水源保护委员会,组织、协调沿湖各地保护水源的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 拟订太湖水源保护法规、条例,报领导机关批准;二. 督促保护区内沿湖地,市、县的各部门、各单位执行有关太湖水源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条例,检查、督促各部门、各单位执行太湖水源保护规划;三. 制定保护区内环境污染防治规划;四. 检查、督促各部门对太湖保护区内污染源的限期治理;五. 会同有关部门审查批准保护区内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和技术措施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
太湖水源保护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事项。第十六条 太湖水质监测中心站是太湖水源保护委员会的事业机构。其主要任务是:一. 组织、协调沿湖各地及有关部门对太湖水质进行监测、监视的科学研究;二. 向太湖水源保护委员会和有关部门定期报送监测资料、报告污染情况,提出防治建议。第十七条 各部门分别承担保护太湖水源的有关责任:计划部门负责发展经济与保护太湖的综合平衡工作;经济建设部门负责基本建设项目和老企业的技术改造项目的“三同时”(即防治污染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实施工作;工业部门和其他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污染防治工作;科学技术部门负责保护太湖水源和生态平衡的科研工作;第十八条 沿湖地区行政公署、市、县人民政府及其环境保护部门,应按太湖水源保护委员会的统一规划,负责督促所辖保护区内污染单位的限期治理;审查批准小型基本建设项目和技术措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检查、 督促工矿企事业单位的环境管理;以及对太湖、主要河道的水质进行监测。
第十九条 凡向保护区内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应按照国务院和江苏省人民政府颁发的排污收费和罚款的有关规定和办法,向当地环境保护部门交纳排污费。
江苏太湖高中这所学校怎样?详细些
江苏省太湖高级中学地处大学城,西邻鼋头渚,唐城等名胜景点,南接雪浪山,嶂山,北接高浪路,风景秀丽,交通便捷,公交8路、K68路、23路直达校区。江苏省太湖高级中学2004年3月被评为江苏省首批“四星级学校”,是国家示范级高中,是面向江苏省招生的省重点高中,学校现有80个教学班,4000多名学生,其中寄宿生3500多人。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现有全国优秀教师、江苏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江苏省教科研先进个人、江苏省中学生奥林匹克优秀教练等名教师50多人,硕士研究生6人。江苏省太湖高级中学以教育科研、科学管理、人文管理为手段,不断提升办学水平,教学质量稳步提升,每年为北大、清华、中国美院、中央美院、南京大学等名牌高校输送了大批优秀的毕业生,获得了社会各界广泛好评。江苏省太湖高级中学办学特色鲜明,是江苏省艺术特色教育先进学校,艺术班学生近三年来已有两千余人次获国际国内艺术比赛大奖,高二学生姚溢的书法被中国美术馆永久收藏,先后应邀至俄罗斯、韩国交流;信息化小班办学受到社会广泛认同,现有11个班级近三百名同学在读,首届毕业班成绩喜人,至今已有多人获高校计算机专业免试资格。外语特色小班、体育特色教育均已取得了骄人的成绩。2004年4月28日,占地460亩,投资2.5亿的新校区建设已隆重奠基,各项建设工作正在紧张有序地开展。一座以“人文校园、生态校园、智能校园”为主题的全新的江苏省太湖高级中学即将在太湖之滨拔地而起。
无锡太湖卡在哪有的办?
目前无锡市商业银行已加入中国银联网络,“太湖卡”可与北京、上海、深圳、广州、天津等城市及江苏省内中心城市银行卡实现联网运行。持卡人可在上述城市中与“中国银联”联网的ATM机、POS机上取款和消费,也可在无锡地区他行ATM机上取款。
请问江苏省太湖渔政监督支队科员(参公管理)财务财会类是干嘛的,要上船吗,待遇怎么样?
需要财务类专业,有以下两种情况:
1 单位有独立财务,需要配备会计出纳等人员,所以要相关专业;
2 执法中查账时需要相关知识的人员。
待遇与当地相同职务级别的公务员一样,因各省经济发展水平不一,津补贴标准也就不一样。
太湖的水文特征
1987年,太湖已有1%的水面水质受到轻度污染,主要分布在五里湖湖面和小梅入湖处;有10%的水面水质达3级,主要分布在三山、马迹山、大浦港至乌溪港和胃港至光福的太湖沿岸水域;89%的水面维持在二级水质,主要分布在湖心地区水域。
由于水质退化,太湖的营养化程度加重,经常发生绿色“水华”。
1960年总氮值仅为0. 23毫克/升,1980年为0.85毫克/升,而1987年已达1.43毫克/升,1987年为1980年的1.6倍,为1960年的6.23倍;总磷值1981年为0.02毫克/升,1987年为0.046毫克/升,1987年为1981年的2.3倍。以氮、磷指标评价,太湖的中一富营养化和富营养化的面积已占太湖总面积的90%以上。无锡市太湖沿岸由于富营养化程度较高,近几年来夏季经常有兰藻滋生,严重影响水质。 根据《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太湖流域实行分级保护,划分为三级保护区:太湖湖体、沿湖岸五公里区域、入湖河道上溯十公里以及沿岸两侧各一公里范围为一级保护区;主要入湖河道上溯10-50公里以及沿岸两侧各一公里范围为二级保护区;其他地区为三级保护区。太湖流域一.二.三级保护区的具体范围,由江苏省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布。
2007年5月底,太湖蓝藻大面积暴发,水源地水质遭受严重污染,引发无锡市近200万居民供水危机。随后,国务院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加大太湖水污染治理力度。
江苏省也加快了太湖水污染治理工作的进度。
江苏省到2011年已完成太湖防治工程1050个。根据国家防治太湖的总体方案及江苏省制订的实施方案,到2020年,江苏共要实施近1800个太湖防治项目。
江苏省到2011年已完成总数的65.6%。经过综合治理,太湖主要污染指标都有明显下降,但总氮指标现在为2.74毫克每升,离国家要求的2毫克每升还有不小距离。太湖仍存在突发性水污染的风险。
太湖在哪个城市啊
太湖位于长江三角洲的南缘,古称震泽、具区,又名五湖、笠泽,是中国五大淡水湖之一,位居第二 ,横跨江、浙两省,北临无锡,南濒湖州,西依宜兴,东近苏州。
太湖湖泊面积2427.8平方公里,水域面积为2338.1平方公里,湖岸线全长393.2公里。
太湖地处亚热带,气候温和湿润,属季风气候,太湖河港纵横,河口众多,有主要进出河流50余条。
扩展资料:
太湖下游的入江入海通道,古有吴淞江、东江、娄江,统称太湖三江,分别向东、南、北三面排水。8世纪前后,东江、娄江相继湮灭。
从11世纪开始,吴淞江也很快淤浅缩狭,上游来水汇入太湖以后,经湖东洼地弥漫盈溢分流各港浦注入长江。
明永乐元年(1403年),在上海县东开范家浜,上接黄浦江,下通长江。
不到半个世纪,黄浦江冲成深广大河,成为太湖下游排水的主要出路,吴淞江淤塞为黄浦江支流。1958年,开挖太浦河,上接太湖,下接黄浦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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