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新疆高考各批次录取时间(2023年新疆高考录取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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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新疆高考录取时间入学工作从8月10日开始,9月27日结束。每批录取工作安排如下:
(一)本科提前批次录取时间安排:8月10日至13日,普通、双语、民语计划备案录取;8月14日至15日,单列计划备案录取。
(2)贫困专项、南疆单列、对口援疆计划一批本科录取时间安排:8月16日至17日,普通、双语、民语计划备案录取;8月18日,单列计划备案录取。
8月18日8:00至18:00,普通、双语、民间语言计划本科提前批次,贫困专项、南疆单列、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一批次未完成计划征集志愿者,8月19日至21日备案录取;8月20日8:00至18:00,单列本科提前批次和贫困专项、南疆单列、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一批次未完成计划征集志愿者,8月22日至23日备案录取。
(3)8月23日至24日高校专项计划批次(本科一批前)录取时间表。
(4)一批本科录取时间表:8月23日至24日,普通、双语、民语言计划预(模拟)备案,8月25日至26日正式备案录取;8月26日,单列计划预(模拟)备案,8月27日至28日正式备案录取。
8月28日8:00至18:00,普通、双语、民族语言计划本科提前批次,贫困专项、南疆单列、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一批次,本科一批次未完成计划征集志愿者,8月29日至30日备案录取;8月30日8:00至18:00,单列本科提前批次,贫困专项、南疆单列、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一批次,本科一批次未完成计划征集志愿者。8月31日至9月1日备案录取。
在征集志愿者时,考生可以填写第二批本科、第二批本科、第二批本科、高职(专业)、高职(专业)、“三名学生晋升高职”批志愿者。
(5)贫困专项、南疆单列、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二批录取时间安排:9月2日至9月4日,普通、双语、民语计划备案录取;9月5日,单列计划备案录取。
(6)第二批本科录取时间表:9月5日,普通、双语、民间语言计划第二批计划预(模拟)备案,9月6日至7日正式备案录取;9月7日,第二批本科计划预(模拟)备案,9月8日至9日正式备案录取。
9月9日8:00至18:00,普通、双语、民语贫困专项、南疆单列、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二批,本科二批未完成计划征集志愿者,9月10日至11日备案录取;9月11日8:00至18:00,单列贫困专项、南疆单列、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二批,本科二批未完成计划征集志愿者,9月12日至13日备案录取。
本次征集志愿者时,考生可填写修改高职院校(专科)、高职院校(专科)、“三校生升高职院校”的提前批次。
(7)高职(专科)提前批次录取时间安排:9月13日至14日,普通、双语、民间语言计划备案录取;9月15日至16日,单列计划备案录取。
(8)高职(专科)批次录取时间安排:9月16日,普通、双语、民间语言计划预(模拟)备案,9月17日至19日正式备案录取;9月19日,单列计划预(模拟)备案,9月20日至21日正式备案录取。
9月21日8:00至18:00,普通高职(专科)、高职(专科)未完成计划征集志愿者,9月22-24日备案录取;9月23日8:00至18:00,单列高职(专科)、高职(专科)未完成计划征集志愿者,9月25日备案录取。
9月25日8:00至18:00,普通、双语、民语言计划区高校(含兵团所属高校)高职(专科)批次未完成计划征集志愿,9月26日备案录取;9月26日8:00至18:00,单列计划区高校(含兵团所属高校)高职(专科)批次未完成计划征集志愿,9月27日备案录取。
(9)“三校生升职”批次录取时间表:9月13日至16日,普通计划备案录取;9月17日至19日,单列计划备案录取。
9月21日8:00至18:00,普通“三校生升职”批次未完成计划征集志愿,9月22-24日备案录取;9月23日8:00至18:00,单列“三校生升职”批次未完成计划征集志愿,9月25日备案录取。
2020年新疆高考优先录取政策平时获得二等功或战时获得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在国家确定的三级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工作20年以上的军人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级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解放军总部指定的特殊岛屿工作10年以上的军人子女,从事舰艇工作20年以上的子女,在航天、核岗位工作15年以上的子女,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并符合相关大学备案要求的,应当优先录取。退出军队现役的考生和残疾人民警察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公安烈士、公安模范、因公牺牲、一至四级残疾公安民警子女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雄、因公牺牲残疾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惠待遇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警察养老优惠办法实施细则》(新民发〔2014〕144号)执行相关规定。
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队人员及其子女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按照《关于做好全国综合消防救援队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惠工作的通知》(应急响应)〔2019〕37号)和《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消防救援人员优惠工作的通知》(新政办发布〔2020〕执行5号)的有关规定。
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按照《关于印发《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爱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
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制度认定,获得5项A青年志愿者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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