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财贸职业学院招生章程-2023年普通类专科(北京财贸职业学院2023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招生章程)

北京财贸职业学院 2019年一般高等职业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通则
第一条 章程制定原则
为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利,确保招生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贯彻“公平、公正、公开、严格程序、择优录用、接受监督”的原则。
第二条 学校概况
1.学校名称:北京财贸职业学院
2.办学类型:一般高等职业教育
3.办学水平:高职(大专)
4.高校校址:北京市通州区北关街88号(校本部)
河北省保定市涿州市团结路8号(涿州校区)
北京市朝阳区水堆子东路15号(朝阳校区)
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南街礼士胡同41号(东城校区)
5.基本概况:北京金融贸易职业学院成立于1958年,是市公立高等院校、中国示范高等职业院校、全国大学生就业典型经验大学、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大学、北京特色高水平职业院校的建设单位。目前,总部(通州)、东城、朝阳、涿州四个校区,总面积450.7亩,教职工631人,全日制学生5300余人。
高校坚持“立足北京现代服务业,培养高素质应用型金融贸易人才”的办学定位,紧紧围绕首都“四个中心”功能分区,高度重视城市副中心重点产业和发展规划,深耕细作,凝聚专业特色,动态契合首都现代服务业转型升级。设置工商企业管理、会计、金融管理、电子商务、物流管理、酒店管理、空乘、会展规划与管理、建筑室内设计、工程预算等专业(含方向)。物流管理和导游专业是中国的示范专业;会计和金融管理专业是北京的示范专业;科技金融专业集团和智能会计专业集团被选为北京第一批具有优质特色的骨干专业(集团)建设名单。
第三条 招生机构
1.高校成立由学校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落实教育部、有关省(自治州、市)教育招生机构的招生政策,制定学校招生实施办法、招生章程、招生人数,集体决定相关招生工作的重大事项。
2.高校招生办承担实施招生委员会的决定,做好招生委员会日常运作的准备工作。
3.学校不委托任何个人、中介服务或单位参加校外招生宣传录取工作。
4.高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
第二章招生对象及资费标准
第四条招生对象
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参加2019年高考的考生;身心健康。
第五条 资费标准
严格遵守北京市物价管理单位批准的学费标准。每个专业按学年扣除学费和住宿费。具体资费标准为:一般专业6000元/学年,美术专业8000元/学年,中外合作专业16000元/学年。住宿费750-900元/学年。
第三章录取规则
第六条录取原则
1.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录取原则。
2.同意各省(自治州、市辖区)的相关加分政策和标准。考生的政策照顾加分计入总分,按总分择优录用。
3.实行平行志愿的省(自治州、市辖区)严格执行各省(自治州、市辖区)招生考试主管机构要求的形式。无规定的,按照招生人数和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不实行平行志愿的省(自治州、市辖区)根据招生人数和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报考专业不能满足并服从调整的,将根据各专业的录取情况进行专业调整。如果学生不服从调整,他们将被退休。
5.第一志愿考生在线人数不足本专业招生人数一半的,根据具体情况保存或取消本专业,本专业志愿考生转入其他志愿专业。
第七条 特殊专业录取原则
1.认可考生所在省(自治州、市辖区)艺术(艺术)专业联合考试(统一考试)成绩。成绩合格的,按照省(自治州、市辖区)招办规定的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或者按照省(自治州、市辖区)招办规定的备案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注册空乘(航空服务与管理)专业考生规定:面部特征正确,身材匀称,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形象气质好;20岁以下,1999年1月1日后出生;男孩身高4325px~4625px,女孩身高4075pxpx~4375px;视力(C字视力表和男生整形手术的要求仅针对航空公司目前所需的空乘就业方向):女生单眼矫正视力不小于C字视力表0.5,男生近视也可以报考,但就业前要做矫正手术,裸眼视力可以达到C字表0.7以上,眼睛尺寸适中对称,无色盲、色弱;无结巴、舌短;听力正常;无“”X”型腿、“O“型腿;无精神病史,肝功能正常,无各种慢性病。
第八条 通知单寄发
按照教育部和省(自治州、市辖区)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的要求,公布录取结果,并向考生发出录取通知书。
第四章报告及后续管理
第九条 报到
考生录取后,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报到。逾期两周未办理报名手续的,取消录取资格。
第十条入学资格复诊
新生开学后,学校将进行复查。不符合录用标准或者有违纪、舞弊行为的,取消录取资格,退还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解决。
第十一条学生资助政策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贫困学生补贴和国家助学贷款。高校提供校长奖学金、综合奖学金和企业名称奖学金。
第十二条授予证书
按规定完成专业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考核合格后,授予教育部电子注册全日制大专文凭,国家承认学历。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三条章程适用范围第十三条章程适用范围
本章程适用于2019年北京财贸职业学院一般高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
第十四条章程的解释权
北京财贸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章程。
第十五条有关说明
热线电话:010-65231250 010-65253959 010-89532004
招办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北关街88号
邮编:10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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