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警察治安官和警员的区别(美国市警察与县警察的区别)

在美国,治安官(Sheriff)和警察(Police Officer)虽然他们都属于执法部门,相互合作,但他们履行不同的职责。他们的目的是根据教育、及时检查和犯罪调查,促进公共安全。公安官员和警察的实际差异在州和州之间有所不同,所以很容易混淆。
“Sheriff“这个词来自英语”shire reeve“概念。至少从17世纪开始,美国就以“Sheriff”一词代表检查人员。Police起源于18世纪的执行法律或“policy。世界上第一支有组织的警察部队是伦敦警察局,许多地方的警察部队都是按照这种模式建造的。
警察的司法管辖权有限,通常在一个城市或城镇的范围内。在他们所管辖的区域内,警察承担公共安全,并在适当的前提下传唤和逮捕人。在城市范围内,警察还提供包括安全教育和安全在内的公共服务。在大城市,警察局也有炸弹清除或防爆等专业单位。
另一方面,公安官员承担一个县或州的执法。在美国,公安官员是民选官员,他或她必须宣誓就职。虽然可以在警察管辖范围内履行职责,但公安官员在城乡和城市以外进行检查。在没有警察局的城市,市政领导可以规定公安官员进行检查,并在城市中扮演警察的角色。
在许多情况下,公安官员也作为尸检官工作。死尸必须提交法医研究。此外,Sheriff还与当地警察、道路巡逻队、公园或山林管理员等执法机构合作。
成为公安官员的过程与培训警察非常相似。在这两种情况下,申请人都需要通过笔试才能获得资格。他们还需要提供体检和背景检查。如果申请人遵循,他或她将接受面试;通过面试的人将被送到培训机构。在校园里,学生们将参加专门为正式服务而设计的学术课程。
此外,公安官员或警察实习生应学会使用武器,驾驶执法车辆,并执行其他必要的任务。毕业后,候选人可以被面试单位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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