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 综合百科

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指什么(严重警告处分属于重处分吗)

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指什么(严重警告处分属于重处分吗)

长江日报全媒体讯(记者胡、委员)16日下午,市纪委、市委组织部联合召开集中回访会。2014年至2016年,83名受到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的在职党员干部及其所在单位党组织、纪检、组织部门负责人,来到市监察局会议室接受回访教育。

那么,党员干部受到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后的影响期有多长?

一、受党纪处分,在影响期内,工作调整按下列规定办理

1.给予警告【影响期1年】

影响期:

在党内不得提拔。

不得推荐党外组织人员担任高于原职务的党外职务。

2.严重警告【影响期1.5年】

影响期:

不准在党内提拔职务,向党外组织推荐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根据2003年实施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影响期1年。

3.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或者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而没有党内职务的,可以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影响期为2年】

影响期:

不得担任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内职务。

4.留党察看处分的,其党内职务自然撤销。

对担任党外职务的,应建议党外组织撤销其党外职务。

受到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恢复权利后2年内不得担任党内职务或者向党外组织推荐相当于或者高于原职务的职务。

5.被开除党籍的,5年内不得重新入党。

其中,未被开除公职的,按照纪律处分的有关规定进行调整。

党的地方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受到留党察看(含留党察看,下同)处分的,其委员、候补委员职务自动终止。委员、候补委员自动终止的,应当报上一级党委备案。在确有必要的时候,上级委员会可以罢免下级委员会的委员和候补委员。

受到留党察看处分的,党组织应当终止其党代表资格。汉全国、省、市党代会代表资格终止的,由其选举单位或基层党组织提出,按程序逐级报市委组织部。是市党代会代表的,由市委组织部报市委批准;是全国和省党代会代表的,由市委组织部提交市委组织部审定后执行。其中,需要由市纪委给予处分的市管干部和部分非市管干部,在提请市委批准给予处分的同时,报请市委决定终止其代表资格。同时担任区、基层党代会代表的,可以一并终止。

和区、基层党代表大会代表,其代表资格应予终止,可参照上述程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

二、受到纪律处分者,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

1.受到警告处分,处分期为6个月,不降低岗位工资、等级工资和津贴。处分期间符合正常晋升级别条件的,如次年1月1日仍在处分期间,处分期满后的次月起晋升。处分期间,符合正常晋升级别工资等级条件的,从次年1月1日起晋升级别工资等级。

2.记大过的,处分期为12个月,不降低岗位工资、等级工资和津贴,但不得晋升等级和等级工资。

3.受记大过处分的,处分18个月,不降低其岗位工资、等级工资和津贴,但不得晋升等级和等级工资。

4.如果一个人被降职,惩罚期为24个月。从处分后的次月起,降低一个级别,该级别的工资就近套入降低级别的相应工资档次,按级别确定的补贴相应减少。如果我的级别对应的是这个岗位的最低级别,我会根据相关规定降低我的工资级别。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级别和工资等级。撤职降职不作为恢复处分前的级别和工资。

5.受到行政开除处分的,处分24个月。撤销其现任职务,同时降低其级别和工资。从受处分的次月起,按新岗位确定岗位工资,每降低一个岗位等级,相应降低两个等级确定等级,最低降低27级。级别工资逐级降低后设置为相应的工资级别,津贴根据新的岗位和级别确定。如果你不知道你的新职位,你将按你原来基本工资和津贴之和的70%获得临时工资。新岗位确定后,或多或少减少的工资会补发或扣除。受处分期间,不准晋升级别和工资等级。开除处分不得视为恢复开除前的职务、级别和工资。

记大过、记大过、降级或者撤职处分的,在处分期满、处分解除当年,符合正常晋升级别和工资等级条件的,从次年1月1日起晋升级别和工资等级。

有多项违纪行为,同时给予多项同种处罚(含开除处分),或在处分期间给予新的处分的,处分期间按合并处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受到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和行政撤职处分的,应降低职务级别确定职务,一般不安排领导职务。

1.受到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处分的,应降低一级(含一级)以上职务。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的,应降低二级(含二级)以上职务。

2.受到行政撤职处分的,应降低一级(含一级)以上职务级别。

[以上两项处罚同时执行的,按第一项规定处理]

3.新岗位的服务年限从任职之日起计算,以前同等或以上岗位级别的服务年限不累计作为以后晋升所需的服务年限。

四、受组织影响期间,不得提拔任职。

1.【影响期为6个月】对于被诫勉的。

2.【影响期为1年】对调离岗位或调任非领导职务的。

3.引咎辞职的,责令辞职、免职或降职【影响期为2年】

其中,引咎辞职、责令辞职或者被免职的党政领导干部,一年内不得重新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

五、同时受党纪和组织处分。

按照影响期长或者处理重的规定,影响期不重复计算或者降低职务等级。

六、干部受到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应在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决定下达1个月内,按照有关规定,明确其职务或分工,确定其工资和职级。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和被免职的干部,要综合考虑其一贯表现、专业特长等因素,酌情安排临时和特殊工作。

七、领导干部在试用期内受到党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的,应结束试用期,免除试用职务。按照规定,岗位等级不能降低,可以按照预审职级安排岗位;应当降低职务级别的,应当在预审职务级别的基础上降低职务级别,再安排相应的工作。

影响或处分期间,年度考核如何评分?

受党纪处分的党员干部的年度考核按下列规定进行:

1.当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的,参加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2.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因职务行为相关错误受到严重处分的,按有关规定处理;对于其他错误,受到警告严惩的,只会写不确定的评语。

3.被撤销党内职务当年,参加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的;第二年按其新岗位参加年度考核,按规定条件确定顺序。

4.在留党察看和处分年度内,参加年度考核并被确定为不称职的;留党察看一年第二年,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只写评语;受到留党察看处分的,第二年、第三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不确定评语。

5.被开除党籍当年,参加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的;第二年和第三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不确定等级的评语。

受纪律处分的公务员的年度考核按下列规定进行:

1.当年受到行政警告的,参加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2.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期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在解除制裁的当年及以后,其年度考核不受原制裁的影响。不参加考核或不参加年度考核的公务员,按年度考核结果不计入晋升级别和工资等级的考核期。

【受纪律处分的领导成员的考核,由主管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同时受到纪律处分的,受到纪律处分,其考核等次根据受处分的情况确定。

领导受到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的,取消其年度考核评优和评选先进资格。

涉嫌违法违纪被党政纪立案检查的,可参加年度考核,但在检查期间成绩不确定。结案后,未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按规定补令;给予纪律处分,视处分种类,分别按(1)、(2)、(3)、(4)的规定执行。补充等次的考核材料应及时纳入被处罚人档案。

影响期或处罚期满后,重新就业有什么规定?

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要严格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加强对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的领导干部的任用管理。

引咎辞职或被责令辞职、免职的领导干部,一年内不安排职务,期间视情况从事临时性、特殊性工作。一年后,符合下列条件者可重新就业:

1.问责已经妥善处理,事态已经平息,重新任命不会造成新的矛盾和问题;

2.干部深刻反省自己的错误,有良好的改正态度,工作积极,得到所在单位干部群众的认可;

3.工作需要,适合干部发挥作用和专长的岗位;

4.不影响任职的其他情形。

引咎辞职或者被责令辞职、免职的领导干部,重新任职的,可以安排到低于或者相当于其原任职务级别的岗位任职,不得安排担任原任职务或者原任职务与所处理问题相关联的监察部门的领导职务。一般不安排他担任党政正职。

辞职或被责令辞职或被免职的领导干部的再任命,应当履行下列程序:

1.提出初步意见。干部要向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和所在单位党组织提交个人思想和工作情况的书面汇报材料。组织人事部门研究提出是否安排其续聘的意见,并征求纪检监察机关意见。

2.了解更多情况。了解骨干干部的实际表现和工作业绩。听取原工作单位或干部现工作单位干部和群众的意见;视情况而定,部分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代表会进行民意调查,听取意见。对与干部群众意见较大或有争议的,一律停职。

3.向上一级人事部门汇报。对拟续聘的干部,在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前,应书面征求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的意见。

4.集体讨论决定。被问责的党政领导干部重新任职的,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坚持集体研究决定。

5.就业信息的披露。续聘决定作出后,组织人事部门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适当措施,对被问责的党政领导干部的续聘情况进行公开,包括错误态度的纠正情况、工作表现、续聘原因和程序等。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的领导干部,处分期满后德才表现突出、工作实绩突出的,因工作需要,经考察符合任职条件的,可以提拔任职。

受党纪政纪处分或者组织领导干部影响、处分期满后首次提拔的,不得担任原任职监督部门领导职务或者与被处理问题相关联的职务。

第一次提拔党纪、政纪处分期满或者组织处理的领导干部,在作出决定前,应当书面征求上一级人事部门的意见。提拔或转任时已征求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意见的,不再征求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意见。

五年内受到两次以上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的领导干部(因同一原因受到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的除外),一般不得提拔。

注:本办法适用于:非中共党员,受到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的党员干部。

本文由“兰花豆儿”发布,不代表“写客百科”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https://www.ixieke.com/zonghe/188806.html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