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 综合百科

居民委员会是指什么(居民委员会是什么组织)

居民委员会是指什么(居民委员会是什么组织)

居民委员会是指什么

舍区居民委员会,简称“居委会”、“社区居委会”,“社区居民委员会”为中国大陆地区城市街道、行政建制镇的分区即“社区”的行政管理机构,属于城区居民的自治组织,地位等同于农业区的村委会,管辖对象为城市、镇非农业居民为主。根据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社区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约束、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居民委员会是什么组织?

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约束、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是它派出机关对居民委员会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

居民委员会帮助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是它派出机关开展工作。

居民委员会应当进行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活动,能够兴办相关的服务工作。居民委员会管理本居民委员会的财产,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侵害居民委员会的财产所有权。居民委员会根据居民居住情况,依照便于居民自治的原则,一般在一百户至七百户的范围内开设。居民委员会的开设、撤销、规模调节,由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决定。

根据《中华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七条规定,居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五至九人组成。多民族居住地区,居民委员会中应当有人数较少的民族的成员。

居民委员会是什么?

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约束、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职责:1、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及国家的政策,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执行依法应尽的义务。

2.办理本居住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3.调解民间纠纷。4、帮助维护社会治安。注意事项社区居委会为社区成员提供各类服务项目,应明确服务标准。对居民反映的问题及要求,要耐心招待并实行承诺,明确办理时限和处理水平,建立意见箱,自觉接受社区成员检查和监管。

街办主管机构不定期下居委会检查。如发现问题,扣减目标责任书总分的10%。每月10日各居委会将上月的考勤表盖上居委会公章后报街办分管部门存查。

根据宪法的规定,居民委员会是( )。

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约束、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是中国人民民主专政和城市基层政权的重要基础,也是党和国家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之一。在中国的城市地区有4亿多居民通过这一制度直接行使宪法赋予的自治权和民主决策经济、文化与社会事务的权力。

2018年12月2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大会,表决通过修改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决策,居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其成员能够连选连任 。

拓展材料1954年12月31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条例》,1980年1月19日再次发布。由此,首先在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建立了居民委员会,以后又逐渐在镇和乡政府驻地的小集镇建立了居民委员会。1989年12月26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大会通过了《中华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2017年3月15日,第十二届全国代表大会第五次大会通过了《民法总则》,本法中第四章“非营利法人”中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居民委员会、村委会具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资格,可以从事为履行职能所需的民事活动。

”《民法总则》于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什么叫居民委员会呢是用来干嘛的

1.居委会即居民委员会,根据居民居住情况,依照便于居民自治的原则,一般在一百户至七百户的范围内开设。居民委员会的开设、撤销、规模调节,由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决定。

2.居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五至九人组成。

多民族居住地区,居民委员会中应当有人数较少的民族的成员。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本居住地区全体有选举权的居民或者由每户派代表选举产生;根据居民建议,也可以由每个居民小组选举代表二至三人选举产生。居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其成员能够连选连任。3、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约束、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中华共和国户口登记条 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个公安部门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机关的镇,以公安机关辖区为户籍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机关的镇,以乡、镇辖区为户籍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机关为户口登记机关。

生活在机关、团队、院校、公司、工作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籍,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帮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籍,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生活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籍,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帮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籍,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帮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合作社之外的户籍,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开设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机关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本。

乡村以合作社为基准发给户口本;合作社之外的户籍不发给户口本。户口登记簿和户口本登记的事宜,具有证实公民身份的效力。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基准。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

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生活在机关、团队、院校、公司、工作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籍共立一户或是各自立户。户主承担依照此条 例的规定申请户口登记。

居民委员会属于什么机构?

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约束、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同城市基层政权的关系居民委员会同城市基层政权的关系是:居民委员会在市辖区人民政府、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或是它派出机关-街道办事处的帮助下开展工作,市、市辖区人民政府的相关部门也可以对居民委员会相关的下级委员会开展业务指导。

这些企业如需要居民委员会或其下级委员会协助工作,应当经市、市辖区人民政府或其派出机关同意并统一安排。

拓展材料:根据《中华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条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约束、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是它派出机关对居民委员会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居民委员会帮助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是它派出机关开展工作。第三条居民委员会的任务:(一)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及国家的政策,爱护公共财产,进行形式多样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二)办理本居住地区居民的公共事务的公益事业;(三)调解民间纠纷;(四)帮助维护社会治安;(五)帮助人民政府或是它派出机关搞好与居民权益相关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助、青少年教育等项工作;(六)向人民政府或是它派出机关体现居民的建议,要求及提出建议。

第四条居民委员会应当进行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活动,能够兴办相关的服务工作。居民委员会管理本居民委员会的财产,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侵害居民委员会的财产所有权。第五条多民族居住区域的居民委员会,应当教育居民互帮互助,互相尊重,加强民族团结。

本文由“木瑾”发布,不代表“写客百科”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https://www.ixieke.com/zonghe/202468.html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