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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建筑学院招生章程-2023年普通类本科(长春建筑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长春建筑学院招生章程-2023年普通类本科(长春建筑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长春建筑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通则

第一条为规范院校今年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院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院校全称:长春建筑学院

层次:本科

办学类型:民办高等院校

第四条校址

主校区地址:吉林长春市双阳区奢岭高校园区。

高新校区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火炬路1519号。

第二章 资费标准

第五条学费收取规范

第三章 毕业证书颁发

第六条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课程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要求的本科毕业生由长春建筑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书。

第四章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第七条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政策主要内容

目前,国家在高等教育本专科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直招士官国家资助、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勤工俭学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入学前,可在家庭户籍所在地的教育部门申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用于处理学费和住宿费。入学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通过院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报到。入校后,由学校核查认定后采用不同措施给予资助。其中,学费、住宿费,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生活费,以国家助学金为主、勤工俭学等为辅。

第八条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校内资助政策主要内容及相关程序

我校从学费收益中全额获取5%的经费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立了校内奖学金。经济困难学生主要通过国家助学贷款的方式来处理生活与学习困难,对于特别困难的学生,院校视情况给予其他方式的资助。主要包含以下几方面:1.学校奖学金;2.勤工俭学;3.临时困难补贴。具体工作推进根据《长春建筑学院国家奖助学金管理条例》执行。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能够筹集到的资金,难以付款其在校学习期内生活与学习基本费用的学生。学生需向院校申请家庭经济困难,由学校根据有关部门设置的标准及规定的程序、以民主评议方法认定。学生在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时,应提交《高等院校学生及家庭状况调查表》,表明自己的家庭经济情况。院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依照资助政策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资助。

第九条其他

相关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具体内容详细《高等院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此《简介》每年统一由全国学生资助管理处印刷,随录取通知单邮递至每名新生手中。

第五章 录取表明

第十条专业培养对外语的需求

各专业统考外语语种不限。第十一条核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需求各专业招生性别比例不限。第十二条身体及身体状况的需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第十三条录取标准

投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院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保持在120%之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保持在105%之内。如生源省份投档比例有特别规定,按生源投档比例要求执行。

院校志愿录取:在政治思想品德考评、体检合格的前提下按第一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录取其他志愿线上考生;专业志愿录取:对于进档考生,在科学志愿优先的前提下,依照高考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清),若多位考生等效成绩相同时,则按每科顺序及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文科类以语文、外语、文综、数学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理科类以数学、外语、理综、语文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艺术类以专业成绩(素描、颜色、速写)、文化课成绩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考生所报专业志愿未能录取时,服从专业调剂者,在所有专业志愿考生录取结束后,把它调剂到未录满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院校认可各省(自治州、市辖区)招生办根据国家招生文档给予独特考生的加分政策,对享受政策性加分或是降分投档的考生,按所在省(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投档。录取到建筑学专业的考生必需具有有一定的美术基础。入校后须加试徒手画,加试不及格将转到别的专业;建筑学、城乡规划、广告学、艺术类专科,有色盲、色弱者限报。

艺术类考生还需遵照以下几点:

1.吉林、江苏、浙江、湖北、河南、河北、辽宁、黑龙江、天津、山东、内蒙、新疆、江西等省的艺术类考生必须参加本地省招生办组织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并获得统考合格证方可报考院校。

2.录取时吉林艺术类专科按投档考生的总分(总分=专业课成绩100% 文化课成绩6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江苏、浙江、湖北、河南、河北、辽宁、黑龙江、天津、山东、新疆、江西等省艺术类专科按投档考生的总分(总分=专业课成绩 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内蒙古自治区艺术类专科按投档考生的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学校在江苏录取原则除遵照以上条款外,江苏考生必测和选测科目级别均不能低于C,录取时使用“先成绩、后级别”的方法开展录取.当成绩相同时,先看须选选测科目级别高低,若须选选测科目级别相同,再看另一个选测科目级别高低;级别顺序为A 、A、B 、B、C。由高到低开展录取。

院校在上海市、浙江录取原则除遵照以上条款外,考生选考科目依照所在生源地招生主管机构发布的院校选考科目为准;假如录取原则与生源地招生主管机构制订的招生录取政策有冲突,按照当地招生主管机构发布的当初招生录取政策实施。

第十四条联系电话

通信地址:长春市双阳区奢岭高校园区(长清道路14公里处)

第十五条本章程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招生及生源地招生主管机构政策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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