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十大最美小镇(重庆风情小镇)

豫府办发[2016]250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特色小镇(街区)示范点创建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
特色小镇(街区)示范点是推进新型城镇化的载体和平台,是完善城镇体系、促进产业发展和创新创业的重要抓手。集中资源,突出重点,培育一批有特色、有活力的特色小镇(街区),有利于加快全市城乡统筹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做好特色小镇(街区)示范点创建工作,通知如下:
首先,明确创建目标
特色小镇(街区)示范点应为 特色与集聚 创建一个目标。产业特色应突出主导产业和主题元素,形成 一镇(街)一商 发展模式;特色要强化建筑风格的地域或行业特色,对整体平面和立体空房间进行统筹规划;特色要与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功能、产业配套、文化体验等专业特色叠加融合;空之间的集聚要锁定核心建设区,将空之间的集聚发展到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产业集聚应以主导产业为重点,引导相关配套产业和集群的发展。以人的城镇化为重点,统筹生产、生活、生态空布局,完善城镇功能,补齐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生态环境短板,推动小城镇(街区)发展与大城市中心城区功能相结合,与特色产业发展相结合,与服务业发展相结合 三农 结合。
二。完善创造机制
坚持探索示范、稳步推进的原则,特色小镇(街区)示范点采用 宽严相济 编制制度,根据 自愿申报、分批评审、年度考核验收命名 推进项目规划建设。市政府每年确定一批市级特色小镇(街区)示范点名单,每年组织考核验收,2017年底验收命名第一批市级特色小镇(街区)示范点。建立特色小镇(街区)示范点退出机制,动态调整创建名单,不合格退出名单由创建效果明显的区县(自治县)追加。市新型城镇化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制定考核验收办法,组织考核验收。
三。履行所有缔约方的责任
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注重政策衔接和互补,形成合力,进一步细化政策措施,提出具体工作措施,由市新型城镇化联席会议办公室汇总,报市政府审定。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是特色小镇(街区)示范点培育和创建的责任主体。建立和落实工作机制,做好规划建设,做好项目规划、储备和滚动实施;加强组织协调,确保各项工作按照时间节点和计划要求规范有序开展,每季度向市新型城镇化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特色镇(街区)示范点创建进展情况。
(1)编制特色小镇(街区)示范点建设规划,支持推广 多规合一 。(牵头部门:市发改委、市国土房管局、市环保局、市规划局)
(二)统筹特色镇(街区)示范点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等现行规划,编制各类专项规划,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牵头部门:市国土房管局、市规划局;部门:市发改委)
(3)新型城镇化专项建设基金和少数民族特色小镇专项建设基金原则上用于特色小镇(街区)示范点建设,其他专项资金优先用于特色小镇(街区)示范点建设。(牵头部门:市发改委;部门:市财政局、市民族宗教委)
(四)利用国际金融组织(世界银行、亚洲银行等。)贷款优先支持特色小镇(街区)示范点建设。(牵头部门:市发改委;部门:市财政局)
(五)加强信贷政策引导,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金融需求特点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大对特色小镇(街区)示范点建设的信贷支持。积极利用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供给,加大定向支持力度,扩大金融机构新型城镇化建设信贷资金来源。(牵头部门: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管部;部门:市金融办)
(六)支持发行债券,用于特色小镇(街区)示范点建设。(牵头部门:市金融办;部门:市发改委、人民银行重庆营管部、重庆证监局)
(七)鼓励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基础设施PPP项目投资基金支持特色小镇(街区)示范点建设。(牵头部门: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八)加大市级小城镇建设专项资金投入,调整优化市级中心镇建设专项资金,重点支持特色小镇(街区)示范点建设。(牵头部门:市财政局、市城乡建委)
(九)加大对特色小镇(街区)示范点较好的区县(自治县)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牵头部门:市财政局)
(十)旅游、扶贫、文化、农业、商务、工业、市政、城乡建设、水利、科技、环保等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将特色小镇(街区)经济社会发展示范点纳入专项资金扶持范围。(牵头部门:市经信委、市农委、市科委、市城乡建委、市商务委、市水利局、市政委、市环保局、市文化委、市旅游局、市扶贫办)
(十一)按照规划建设顺序,市级专项下达特色小镇(街区)示范站点建设用地规划指标。综合增减周转指标、地票等政策,全力保障特色小镇(街区)示范点建设。(牵头部门:市国土房管局)
(十二)支持有条件的特色镇(街区)示范点探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林地承包经营权和集体收益分配权自愿退出机制,盘活农村土地资源。(牵头部门:市农委;部门:市国土房管局、市林业局)
(十三)市内转移人口并在特色小镇(街区)示范点创业投资和稳定就业的渝外人士,在城市发展新区、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特色小镇(街区)示范点落户,不受工作和经商年限限制。(牵头部门:市公安局)
(十四)市新型城镇化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特色小镇(街区)示范点交流干部锻炼。(牵头部门:市委组织部;部门:市新型城镇化联席会成员单位)
(十五)开展主导产业分类创业就业培训,将特色小镇(街区)示范点就业人员纳入农民工培训计划。(牵头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十六)支持特色小镇(街区)示范点参照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享受市级部门相关政策。(牵头部门:市发改委;部门:市新型城镇化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十七)全国1000个特色小镇、示范小镇试点、全国投融资模式创新小城镇试点原则上在特色小镇(街区)示范点中选择。(牵头部门: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城乡建委)
(十八)特色小镇(街区)示范建设项目捆绑纳入市级重点项目,享受相关扶持政策。(牵头部门:市发改委;部门: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四。营造良好的氛围
各区(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加强宣传,总结推广特色小镇(街区)示范点创建的新思路、新观点、新举措,努力提高群众对特色小镇(街区)示范点的获得感和社会美誉度。
附件:重庆特色小镇(街区)示范点清单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11月29日
(此作品公开发布)
附件
重庆特色小镇(街区)示范点清单
一、城市功能核心区
渝中区化龙桥特色街区:重点发展国际商务,打造化龙桥国际商务街区。
渝中区湖广会馆、东水门特色街区:修缮保护传统历史风貌,建设湖广会馆、东水门历史文化街区。
渝中区十八梯特色街区:修缮保护传统历史风貌,打造十八梯传统特色街区。
大渡口区九宫庙特色街区:依托工业博物馆、文创产业园、工业遗址公园等。,我们将建设一个有机融合文化、商业和旅游的工业遗产街区。
江北区观音桥特色街区:以集体书店为核心,重庆纺织仓库遗址将改造为 城市书店 ,打造北仓文创街区。
九龙坡区黄桷坪特色街区:以油画、雕塑、陶瓷艺术、工业设计等原创艺术为主,延伸艺术培训、艺术展示、贸易等业态,打造黄桷坪艺术街区。
南岸区花园路特色街区:重点发展物联网产业,打造物联网创新创业街区。
南岸区慈云寺-米市街-龙门浩特色街区:修缮保护传统历史风貌,建设慈云寺-米市街-龙门浩历史文化街区。
二。城市功能开发区
江北区五堡镇:用 慢生活 为主题打造主城后花园。
沙坪坝区中梁镇:发展富硒服务业全产业链,打造都市圈养生养心目的地。
沙坪坝区湖西特色街区:依托四川美术学院湖西校区,发展文化艺术创意产业,打造湖西艺术街区。
沙坪坝区磁器口特色街区:依托磁器口古镇,打造磁器口历史文化街区。
九龙坡区金凤镇:重点发展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研发、咨询等科技服务业。
南岸区迎龙镇:依托朝天门批发市场等重点发展现代商贸产业。
北碚区金刀峡镇:依托金刀峡景区和偏岩古镇,发展休闲度假旅游。
渝北区统景镇:发展以温泉养生为主题的休闲度假旅游。
渝北区仙桃特色街区:重点发展大数据产业,打造国际数据谷街区。
南区东温泉镇:突出景观特色,以温泉度假为主导,发展养生养老产业。
南区盛丰镇:修复保护传统历史风貌,打造传统特色浓郁的城镇。
巴南区木洞镇:修缮保护传统历史风貌,打造木洞传统特色小镇。
三。新城市发展区
涪陵区石林镇:龙头企业带动返乡农民工创业。
长寿区长寿湖镇:依托长寿湖发展生态湖滨度假旅游。
江津区白沙镇:重点发展富硒产业集群。
合川区濑潭镇:以禅文化为主题,发展健康养老休闲产业。
永川区朱拓镇:重点发展临港产业。
南川区大观镇:围绕现代农业发展体验、观光、休闲等产业。
綦江区东溪镇:围绕版画推进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大足区万古镇:重点发展智能环保装备制造业。
璧山区福禄镇:围绕橘文化发展文化创意产业。
梁曲区安珠镇:围绕安珠古城建设推进文化旅游融合发展。
双江南区:依托杨故里发展红色文化旅游。
荣昌区安福街:以陶安古镇陶艺文化产业为主导,实现产城、文化、旅游一体化。
万盛经济开发区黑山镇:重点发展避暑旅游。
四。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
万州区甘宁镇:依托万州瀑布发展全域旅游。
开州区铁桥镇:以悉尼为主导产业,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梁平县金带镇:依托双桂堂,推动文化旅游融合发展。
口县东安镇:围绕美丽闲适的乡村和原始的民俗风情,发展观光旅游、避暑养生和健康疗养。
丰县高家镇:重点打造肉牛全产业链和产业集群。
垫江县新民镇:同 多彩 促进第一和第三产业融合发展为主题。
县中里镇:着力打造柑橘全产业链和产业集群。
云阳县清水乡:依托龙岗地质公园促进旅游发展。
奉节县白蒂镇:推进白蒂城市景区周边农业旅游与文化旅游融合发展,打造长江三峡第一峡旅游目的地。
巫山县大厂镇:推动大厂古镇周边全域旅游发展。
巫溪县文峰镇:依托红池坝景区,突出云中花美景,重点发展旅游、休闲、养生产业。
五、渝东南生态保护开发区
黔江区濯水镇:围绕苗族土家族风情推进商旅融合发展。
吴县仙女山镇:依托自然三岔世界自然遗产和仙女山森林公园等景区,创新发展 旅游+ ;全产业链。
石柱县黄水镇:突出休闲避暑功能,发展健康养生产业。
秀山县红安镇:依托边城发展休闲娱乐旅游。
酉阳县龙潭镇:挖掘古镇文化、抗战文化、移民文化元素,促进文化旅游融合发展。
彭水县玉山镇:突出盐文化、丹文化,促进文旅融合发展。
抄送:市委办公厅、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CPPCC办公厅、市高院、市检察院、重庆警备区。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12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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