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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武汉有什么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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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成人高等教育2021年招生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成人高等教育顺利入学,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和省、市、自治区为更好地规范成人高校((以下简称)招生工作,为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结合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成人高等教育的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是我国首批进入“211工程、985”的大学之一,其上级主管部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这所大学的全称是中国地质大学(北京)。这所大学的代码是11415。学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29号。邮政编码是100083。

第三条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是以地质、资源、环境、地学工程技术、理工科为主的国家重点大学,理科、工科、文献、管理、经济、法学多学科协调发展,整体办学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国家重点学科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在国内外享有较高声誉。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学校始终坚持“特色加精品”的办学理念。在加强优势学科建设的同时,也加强了非地学专业的建设,培养了具有综合素质发展的高层次人才、智力、体质、美,品德优良,基础扎实,知识广博,专业特长。2021年9月,学校将被选为世界一流的学科建设大学。

第四条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合格的,颁发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国家承认的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地质大学毕业,符合(北京)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成人学士学位。

第二章招生计划

第五条2021年,我校计划在北京、山西、新疆、云南、甘肃等省、市招收高等教育、至高等教育专升本层次的学生。我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实行学年制,有业余和函授两种学习形式;培养层次包括从高中、起的专科和从初中到本科的专科。课余时间和函授学习年限为:高中专科二年半、高中本科五年、大专本科二年半。具体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学习形式、学习期间、学历水平、招生科目、学校所在地,请参阅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出版的《招生专业目录》。考生也可以在我校继续教育学院网站上查询。

第三章入学条件

第六条考生必须参加全国成人高考。他们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他们很健康,可以照顾自己的生活而不影响他们的专业。报考高等教育或者高等教育的考生,应当具有高中毕业学历。报考专科高考的考生必须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被列入高等学校颁发的大专以上学历或者自学成才的高等教育考试机构的考生,不得增设专业课程。大专至本科新生报到时需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报名记录表(他们可以登录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信息网http://www)或来自.chsi.com.CN/xlcx的其他相关支持材料。

第七条全国劳动模范、优秀运动员、参加“招收高校毕业生到村里工作、”三支一扶(教育支、农业支、医疗支)、大学生西部志愿服务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殊岗位计划”等项目,已完成并通过、普通高等职业教育(专科毕业生退役考试,凭身份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专科)毕业证、士兵退役证或相关项目评估证,享受免试入学政策,可报考我校,并在北京教育考试院报名参加资格考试。他们可以不经考试进入成人高等教育。

第四章准入原则

第八条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的招生工作由教育部领导,由、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实行教育部规定的、招生监督招生制度。

第九条考生按照各省、市、自治区确定的最低录取控制线,按照初衷和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拔。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数不得低于最低录取控制线。学校将在录取前通知考生,非公开专业报北京市教育考试院招生办公室备案。考生将自行选择是否调至本校其他专业或其他高校相关专业。选拔结束后,各高校将根据考生志愿要求给予帮助。学校对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要求的提高或降低录取分数线的各种措施予以认定。

第十条在录取过程中,我校对考试中被评为作弊的考生不予录取,坚决拥护刑法修正案(9)和教育部(令第33号《违反国家教育考试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考试作弊行为的新处罚规定。

第五章其他

第十一条教学场所:业余专业在校本部或指定教学场所授课,函授专业在指定教学场所授课。

第十二条新生入学后,经校审员录取登记的新生,应当进行复试,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行为的,一经发现,应当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有关机构备案。

第十三条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的成人高等教育招生,接受学校纪检部门和各省、市、自治区成人招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理电话:010-82382113。

第十四条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成人高等教育收费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高职(业余):理工类:1925元/学年,文史类、语文类:1740元/学年;高职(业余):理工类2720元/学年,文史类2030元/学年,专升本(业余):经管类2030元/学年,理工类2400元/学年;函授类专业收费标准按当地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学费标准调整时,按国家核定的标准执行。学费按学年收取。

第十五条中国通用电气大学(北京)继续教育学院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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