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户口必须在一起吗(结婚户口不是必须在一起的,法律没有强制性规定,由当事人自行决)
作者:写客百科
更新时间:2022-05-27 07:2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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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户口不必在一起,法律没有强制性规定,由当事人自行决定。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条的规定,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的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此外,已婚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婚姻登记,并出具以下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与对方当事人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婚姻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有关情况。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登记并发给结婚证。
《民法典》第一百零四十九条要求婚姻的男女应当亲自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婚姻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登记并发给结婚证。完成婚姻登记,即建立婚姻关系。未办理婚姻登记的,应当重新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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