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证在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申请
作者:写客百科
更新时间:2022-05-01 03:2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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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独生子女证在居民户口所在城市的乡(镇)市人民政府或社区居委会申请办理,后报区、县方案生育联合会审核,对满足条件的,发《独生子女证》。
二、合乎以下情况的,可以申请办理领到《独生子女证》:
(一)夫妻生育一个孩子后不会再生育,而且其孩子在十六周岁之内的。
(二)夫妻按相关要求收留一个孩子后不会再生育,而且其孩子在十六周岁之内的。
(三)夫妻原来2个方案内生育的孩子,在其中一个意外死去,另一个不满意十六周岁的。
(四)夫妻离异后只有一个不满意十六周岁孩子的。
(五)夫妻离婚前生育过一个孩子,离异时孩子判由自己养育,而且该孩子不满意十六周岁的。
(六)二婚夫妻一方生育过一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过孩子,现家中仅有这一个不满意十六周岁孩子的。
(七)二婚夫妻再结婚前彼此各生育过一个孩子,在其中一个由另一方养育,现家中只有一个不满意十六周岁孩子的。
(八)通过审批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夫妻舍弃生育,且现家中孩子年纪在十六周岁之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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