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名字怎么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规定)
作者:写客百科
更新时间:2022-08-04 23:2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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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共和国户口登记规章》第十八条明文规定,中国公民变更姓名,按照下面要求申请办理: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必须变更姓名时,由本人或是爸爸妈妈、收养人向户口登记行政机关申请办理变更备案;二、十八周岁之上的人必须变更姓名时,由本人向户口登记行政机关申请办理变更备案。开展姓名变更需要的材料有:(1)自己申请书;(2)身份证件、户口本;(3)能证明变更原因创立的原始证明原材料;(4)单位职工需所属单位人事部门们准许变更的证明;(5)别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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