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职工的工资何时发放
1、退休职工的工资何时发放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参保人员符合退休条件的,应及时办理退休手续。经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核准后,自核准次月起享受养老金。养老金标准按照其达到退休条件的时间计发,具体如下:
(一)正常退休人员,其达到退休条件的时间为达法定退休年龄之月;
(二)提前退休人员,其达到退休条件的时间为人力社保部门核准退休之月;
(三)因工作需要后延缴费人员,其达到退休条件的时间为后延缴费满整年度之月;
(四)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延长缴费人员,其达到退休条件的时间为缴费满15年之月;
(五)工伤医疗期内人员达到退休条件的时间,为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之月。
参保人员未按规定及时办理退休手续的,延误办理退休手续期间以及后延缴费未满整年度期间的基本养老金不予补发,多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予以退还,达到退休条件以后调整养老金增加部分累计计算。
2、退休职工领独生子女费需要带什么
退休职工领独生子女费需要携带结婚证,户口本,父母及独生子的身份证,独生子女证,退休证,登记照片等资料。
独生子女家庭是指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可以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享受奖励和照顾。 各地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奖励优待主要体现在对独生子女及其父母的奖励和照顾上,主要有:
1、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2、增加产假;
3、在独生子女入托、入园、入学、就业、就医或健康检查方面给予优待;
4、在农村安排宅基地、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红等利益分配方面的优待 ;
5、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农民适当减免义务工或者劳动积累,适当减免乡统筹款或者村提留款;
6、对独生子女父母年老时的优待。
3、退休职工大病怎么救助
由申请人向户口所在的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如实提供户口身份证明、医疗诊断书、合作医疗已补偿费用凭证、低保证、五保证、优抚证、救济证等有效证明材料,救助对象应在得到合作医疗补偿费用30天内提出申请。镇政府对村委会上报的申请表和有关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报民政局进行审批。
大病救助属于救助性的。指发生了大额医疗用实在是困难的,民政部门给予救助,参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的农业人口中患大病的下列人员之一,可申请医疗救助:
1、农村五保户。
2、农村低保户。
3、享受百分之40救济费的在乡六十年代精减老职工。
4、因患大病造成生活特别困难又无自救能力的其他特困农村家庭成员。 患有重大疾病种类:白血病、尿毒症、癌症、心脑血管疾病、肝硬化、慢性支气管炎、乙型糖尿病等。
4、退休职工死亡后抚恤金是多少
退休职工死亡抚恤金计算方法是按其生前的基本工资或退休金的十个月计发;如果是因公牺牲的,按二十个月计发,如果是被追认为革命烈士,按四十个月计发。享受抚恤金的人,必须符合两个条件:1、死者的直系亲属;2、这些亲属主要依靠死者生前扶养。【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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